(来源: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冀人社规【2023】8号),我县于今年9月份对全县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各单位拟定信用评价等级予以公示劳务派遣 。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定评价等级
1
保定欢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B
2
保定博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B
3
保定兴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B
4
河北邦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B
各派遣单位如对拟定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陈述申辩资料到博野县劳动仲裁监察股劳务派遣 。
社会各界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或来访方式向博野县劳动仲裁监察股进行反馈,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将按照《评价办法》重新进行评审劳务派遣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4日